美術館已逐漸成為人們休閑娛樂,開展社會教育的去處。因此,在提供豐富的展覽同時,也要給觀眾創造良好舒適的視覺光環境。當代美術館如何營造舒適的照明環境呢?如下簡單說明下。
一:要注意一次反射眩光的消除。在觀眾觀看展品的視場內,不應有來自光源或窗戶的直接眩光或來自各種表面的反射眩光。觀眾或其他物品在光澤面(如展柜玻璃或畫框玻璃)上產生的映像不應妨礙觀眾觀賞展品;對油畫或表面有光澤的展品,在觀眾的觀看方向不應出現光幕反射。博物館低平展柜照明可以直接用柜外的燈光照明,但應該注意選擇正確的布燈位置,如在低平展柜正上方布燈向下直射。避免布燈在人眼所看到的玻璃的反射區域,同時應選擇較小角度照明燈具。

二:要注意照明的均勻度。根據博物館照明設計規范,對于平面展品,最低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不應小于0.8,但對于高度大于1.4米的平面展品,要求最低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不應小于0.4。
三:要注意照明的亮度比。根據博物館照明設計規范,展品的亮度應高于背景亮度,其亮度比不宜超過3:1。亮度過高的區域將成為眩光源,造成視覺困難,影響細節觀看。對于陳列特殊感光展品的區域,當整體照度較低的時候,要求對視覺適應有所考慮。接近這些區域的時候,需要提供視覺過渡。
四:燈具與建筑完美的契合。燈具的外觀設計應當和建筑的風格協調。

